快递过程要全程监控

发布日期:2011-07-18 来源:新华社

[导读] 据新华社电公安部、国家安全部、国家邮政局日前联合发出《关于加强寄递渠道治安管理工作的通知》,要求加强寄递渠道治安管理,维护寄递渠道生产秩序,保障国家安全、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。 通知要求,寄递企业要在邮件、快件收寄、分拣、运输、投递等环节安装...

据新华社电公安部、国家安全部、国家邮政局日前联合发出《关于加强寄递渠道治安管理工作的通知》,要求加强寄递渠道治安管理,维护寄递渠道生产秩序,保障国家安全、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。

通知要求,寄递企业要在邮件、快件收寄、分拣、运输、投递等环节安装监控设备,确保监控设备全天24小时运转,监控资料保存时间应不少于30天,严防邮件、快件被“调包”或加塞禁寄物品。要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检查设备,安排具备专门技术和技能的人员对邮件、快件进行安全检查,及时发现、主动堵截禁寄物品。要对寄递业务流程全部实行计算机管理,并为接入邮政管理部门的信息管理系统预留相应的数据接口,按规定与邮政管理部门的信息管理系统联网。

通知还要求,邮政企业工作人员和快递业务员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,经专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,方可上岗作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