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快递的“四项注意”

发布日期:2011-06-15 来源:整理

[导读] 在当今快节奏社会,快递这种便捷的物流方式给消费者生活带来了便利,但也出现了很多纠纷,如在快递过程中物品被损坏,如果没有事先约定,消费者事后索赔就比较困难。为此,爱查快递提醒广大消费者,在快递时要“四项注意”: 一、选择规范的快递公司。...

在当今快节奏社会,快递这种便捷的物流方式给消费者生活带来了便利,但也出现了很多纠纷,如在快递过程中物品被损坏,如果没有事先约定,消费者事后索赔就比较困难。为此,爱查快递提醒广大消费者,在快递时要“四项注意”:

一、选择规范的快递公司。寄递之前最好查看快递公司的营业执照,同时约定好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的解决办法,以免事后引起不必要的纠纷。目前国内的快递公司主要有EMS申通快递圆通快递顺丰快递等其他快递

二、详细填写快递单,标明物品价值。快递单从法律层面讲也是一种合同关系,作为保价的前提,消费者在填写快递单时务必要详细,具体写明物品名称、规格、数量、价值等重要内容,以免出现纠纷时缺乏索赔依据。

三、快递前进行保价。一般情况下,消费者所支付的保价费为消费者申报保价金额的1%至3%,所以建议消费者切勿因小失大。支付了较低额度的保价费用相当于多了份“保险”。

四、先验后签,保障自身权益。消费者在寄递贵重物品时,要及时与收件人沟通,提醒对方在收货时切记要先验货后签字,一旦发现货物有问题,在收集好索赔证据的前提下,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。